原标题:济南企业新进研究生开始补贴 须2015年以后毕业入济南籍
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出公告,企业新引进研究生2018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启动。据悉,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至2017年12月31日(含)期间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分别将得到每月1500元、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
须2015年以后毕业入济南籍
依据公告,补贴申报范围为: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至2017年12月31日(含)期间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并且还需符合下列条件才能进行申报:在择业期内(毕业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取得本市户籍。
此外,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人才公寓的人员,已享受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不再纳入申报范围。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进的,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于下一年度进行申报。公告所称企业,是指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
据了解,按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批准通过当年起,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
建诚信档案造假入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网上申报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为申报人开通个人申报账户和权限。申报人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人需要准备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户口簿本人单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据了解,济南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才、企业,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列入人才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一次填报也有时间限制,各用人单位须于3月31日下午5时前,通过网上平台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报人须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审核意见后3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将不再反馈意见。审核通过的申报人下载打印《济南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至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
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告中表示,相关补贴的发放工作,按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上述试行细则明确了资金拨付和资金发放的流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济南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拨付表》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到县区财政局。县区财政局在收到市级下达的指标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县区级配套资金拨付至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试行细则规定,补贴资金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每年2月底、7月底,将上半个年度补贴资金统一拨付至人才本人银行账户。资金发放前,须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申请人在济工作信息。凡工作关系调离济南的,立即停发补贴。资金发放到人才账户后,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发放情况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监督补贴发放情况。
来源: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