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了解到,自菏泽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迅速响应,2月27日,西城派出所将在民泰社区工地寻衅滋事的违法人员李某军行政拘留,打响了牡丹区扫黑除恶第一枪。

  据了解,2月27日下午4时30分许,西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重庆路民泰社区院内无故辱骂并拿砖头砸在院内施工人员。接到报警后,西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酒后到民泰社区工地寻衅滋事的违法嫌疑人李某军抓获。经调查,2月27日下午2时30分许,违法嫌疑人李某军(男,52岁,牡丹区人)酒后来到民泰社区,他看到社区旁边工地有施工的工人在垒砖干活,就破口大骂,称社区的工程都是他的,任何人都不许插手,让干活的人停下来并朝他们扔砖头。

  后经审讯,李某军对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警方决定给予李庆军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在此提醒:任何人以非法方式和理由扰乱工程建设秩序、妨害工程建设施工、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追究。下步,牡丹警方对恶意阻工、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附:“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菏泽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

  0530-3332396、18963056609

  邮寄地址:菏泽市开发区八一路567号

  菏泽市公安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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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微信公众号: 牡丹公安微信号:hzmdwj1

  举报邮箱:MDGA123456@163.com

  对群众来人来信来电举报的涉黑恶线索,一经查实,将按以下标准予以现金奖励:

  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奖励人民币10000元-20000元;

  2、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奖励人民币5000元-10000元;

  3、涉恶类团伙犯罪,奖励人民币1000元-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