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商河县公安局许商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全县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1月26日上午10时,商河县公安局许商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富民路鲁海商务酒店有人燃放烟花爆竹。许商派出所、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杨某(男,41岁,玉皇庙人)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杨某如实交代了其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据杨某交代,1月26日其弟结婚,虽知道禁放规定,但在接亲车队离开酒店时,还是燃放了两箱“礼花弹”。1月27日,县公安局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杨某作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