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晚,某汽车租赁公司的一名驾驶员酒后驾车被烟台交警查获,驾驶员明明知道自己喝酒了,仍然接单拉客,把乘客的性命和安危抛之于脑后。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这名迟姓男子因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驾驶证被一次性扣12分、罚款1000元且吊销六个月,由于其驾驶证状态为A1E,其驾照也将面临降级的处罚。

  14日晚10时许,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二马路附近设卡检查。“你好,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执勤交警拦截了一辆别克商务轿车。

  “好大的酒味儿,你喝酒了吗?”在驾驶员开窗的同时民警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我没喝酒,是后排的乘客喝的。”驾驶员说着话眼神躲闪了起来,不敢直视民警的双眼。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令在场所有人大跌眼镜:51mg/100ml。司机属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已超出酒驾标准的两倍。面对事实,这名汽车租赁公司的驾驶员供认不讳。

  得知自己所乘坐车辆其实并“不安全”的时候,乘客表示出了无奈与气愤:“我通过手机软件叫了这么正规的租车公司,他们家的租车费用比普通车的要高很多,我就寻思着大晚上的我自己本身就喝酒了,也不差那么点钱了就索性叫了个正规的租车公司,真是没想到司机还是酒后驾驶,这幸好被你们查获了,要不然还不知道能不能出什么事呢,真是吓的我后背直冒冷汗。”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通过手机软件打车的朋友,上车之后要多留意驾驶员的神态,如果存在类似问题,请及时下车并记住车牌号报送交警部门,交警将在第一时间查获“问题”司机,从而保证乘坐人的人身安全。

  来源: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