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冻结通告
济(市中)征冻告字(2017)34号
济南领秀城高中(济南三中新校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柏石峪安置房,西至望岳路,南至道路,北至济南三中新校区建设用地。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15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山东商报新媒体记者 史尚静
山东商报新媒体编辑 张蕾
来源: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