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0月27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难、用地难、引进人才难等问题,省政府日前制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5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促进农产品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

  《实施意见》确定了山东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突破13500家,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76:1。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85%以上,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发展水平和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山东省将优化涉农资金和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原料基地、基础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承担支农项目。

  山东省还将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积极开展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扣除行业(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之外,将从事玉米淀粉、皮棉、棉纱、大豆蛋白、柠檬酸加工及缫丝等六个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纳入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

  《实施意见》指出,山东省将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延伸与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联合建设原料生产和供应基地,向后延伸建立自己的营销设施和服务体系,构成产加销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培育农业“新六产”,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山东省把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作为促进农产品加工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目前,山东省集聚5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县(市、区)达到78个,全国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达到19个。”省农业厅副巡视员于永德介绍。未来,将启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示范引领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发挥骨干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集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