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颇受广大市民重视。今天零时起,枣庄全面推行韭菜产品(不含加工品)“双证制”管理,自此,韭菜想端上市民餐桌,必须持证“上岗”,两证 齐全。

  枣庄市农业局工作人员介绍,严禁不具有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的韭菜产品进 入食用农产品市场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环节。而所谓的食用农产品市场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 、超市、便利店等,不含临时性集贸市场。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依法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由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