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午,一名男子喝酒之后在饭店门口滋事,济南市中区兴隆派出所民警出警进行处理,结果该男子刘某突然朝民警眼部打了一拳,而且又将民警的对讲机打落摔坏。目前,嫌疑人刘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10月27日中午2时许,市中区公安分局兴隆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小岭村某饭店门口有人酒后滋事。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在民警询问情况时,犯罪嫌疑人刘某突然无缘无故一拳打向民警王磊,将其右眼打伤。出警民警对刘某依法进行传唤,刘某激烈反抗,又将民警随身佩戴的对讲机打落摔坏。随后刘某被迅速增援的民警制服并传唤至派出所。

  同时,分局立即指派督察大队、刑警大队、法制大队骨干力量,到达派出所参与审查。经查,刘某(男,45岁,兴隆办事处小岭村人), 对本人暴力妨害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警察执行公务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在此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执法,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对公然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杜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