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在近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市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标称天津巨大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新飞电动自行车、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爱玛电动自行车、绿源电动车(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LUYUAN电动自行车等42批次电动自行车商品存在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