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将从以下方面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

  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联合发展,鼓励药品经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支持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服务,放开对委托主体及委托范围的限制,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按品种或配送区域进行委托;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跨区域配送,鼓励建设全国性、区域性的药品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探索药品流通新模式,在保证药品可追溯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开展药品直调试点和多仓协同试点;允许集团内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公司共用成品仓库存放自产产品;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药品生产销售全链条和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药品储存配送的委托方是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以及开展多仓协同、药品直调试点的企业,由属地市及市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其日常监管。(记者 杨润勤 通讯员 栾振兴)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