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莫名”多了24辆机动车?看似是“福”,却成了“大祸”。24辆汽车不知去向,且累计了多项违法需要处理。日前,市民张某就遭遇了这么一件糟心事。为了及时帮助张某,济南车管所第一时间安排了专人对档案进行调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了他。

  接到电话提醒:突然发现名下多了24辆车

  据车主张某介绍,前一段时间,自己收到了天桥车管所的电话,对方称其名下的车辆已经逾期未年检被强制报废了,需尽快办理注销业务,并要向报废企业提交报废车辆。但因对方告知的车辆牌照与自己的车不一致,张某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没过多久,张某又收到了告知其提交报废车辆的短信。

  张某起了疑心,到济南车管所查询才发现,自己名下共多了24辆车,且都达到报废标准。“24辆车现在已经不知所踪,根本无法向报废企业交售车辆,同时,还有那么多违法记录没有处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张某无奈地说道。

  据留存档案显示,24辆车均是通过二手车转移登记过户到张某名下,最早一笔业务办理的时间是2008年4月2日,最后一笔是2008年8月29日,时间跨度了4个多月。

  据了解,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提交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问及张某在此期间身份证有没有丢失时,张某称,没有丢失过。但是,在那期间,自己在泉城路的一家影楼做司机,影楼进材料时,需要拿着他的身份证才能完成提货,所以他的身份证经常会被不同的人使用。“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有人套用了我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车辆转移登记吧。”张某推测说。

  “按照相关规定,车辆过户无须车主本人亲自到场。当车主不能前来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代办人提交车主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申请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信息等证明时,同样可以办理业务。”济南车管所档案科科长马振远解释道。

  在调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在留存的24份档案都进行了细致的核查。据马振远介绍,当事人办理的由出租车公司转移至当事人名下的档案资料完备、留存内容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档案中每一笔业务留存的证件并没有出现不齐全的情况。

  另外,档案中也找到了代办人的信息。但令人意外的是,24笔业务的代办人并不是同一个人,而且,张某称自己并不认识这些人。除此之外,查阅的24份档案资料中,每一次办理转移登记业务留存的身份证明正反两面和暂住证在纸张的摆放位置、角度、颜色深浅以及暂住证的磨损程度都不同。

  “这说明了,每一次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注册业务使用的并不是同一张复印好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暂住证复印件,而是每一次办理业务前现场复印的。”马振远分析道。

  信息若被盗用可报警处理  日常中应保护好个人证件

  “车管所只是车辆上路行驶登记机关,并非车辆所有权的确属机关。”马振远解释说,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时,登记审核岗会对《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者凭证、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业务资料进行审查,证件齐全以后就可以进行登记。

  鉴于此,济南车管所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如需找人代办车辆过户,应出具本人亲笔签字的代办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同时应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原件,对于代办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复印件等可以标注水印,说明这些信息仅用于车辆代办,超出代办范围及时间外的使用均不视为本人行为。

  身份证中含有大量个人信息,一旦被人利用后果很严重。因此,平时,应该加强对个人身份证的管理,不要随意借给他人使用。身份证遗失后要第一时间挂失,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对于上述情况,济南车管建议,车主可以选择法律诉讼途径,要求司法介入,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齐鲁晚报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于宪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