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26日讯 经济导报记者25日从青岛海关获悉,自9月21日起,海关汇总征税适用企业范围由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扩大为除“失信”企业外所有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山东省10万余家企业可享受新政红利。

  据了解,汇总征税是海关总署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该模式下,企业在进口货物通关时,将以往“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变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企业无需通关时逐票缴税,可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缴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

  “不但受益企业多了,办理汇总征税手续也更简便了。”青岛海关副关长柳伟介绍,此次优化后,海关将原有“两步备案”(第一步是企业资格备案,第二步是保函备案),合并为企业提交税款担保时一次性完成。

  此外,此次优化进一步对接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符合放行条件的汇总征税报关单担保额度扣减成功后海关即可放行,货物通关效率将进一步提高,通关成本进一步下降。

  青岛海关是全国首批开展汇总征税改革的9个试点海关之一。2015年7月27日起,海关总署全国推广汇总征税改革,青岛海关共对86家企业实施“汇总缴税、先放后税”的便利措施,涉及报关单3.9万票,进一步压缩通关时效,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据估算,汇总征税后企业每年会降低近百万元的融资成本,这种节约直接给企业带来了更多利润。(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