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两万团购费

  家住莱西的于女士最近因为买房子的事很郁闷。她说,自己6月底通过莱西一家中介看好了一处黄岛的房子,首付款23万元,第一次看房她就付了2万元定金。

  而两天后,带着剩下的21万首付款去交的时候,开发商却说,首付款还是要交23万……

通过中介看新房 23万首付吸引人通过中介看新房 23万首付吸引人

  于女士说,她想通过中介来卖掉莱西的一套房子,于是就进入了莱西市儒房产,认识了里面的一个销售顾问。对方表示,她们公司也代理了楼盘,6月24日开盘。

  因为刚卖掉房子,于女士正在四处找房,听到新楼盘的信息,她挺感兴趣。开盘当天,于女士就和房产公司的销售顾问楚女士以及房产公司的经理王先生一起来到黄岛。

  于女士:“当时儒房产的王总就说这个房子有个优惠,23万的首付就可以买到这个房子,我们当时卖了房子满打满算就23万,多了一分也没有,当时就有一个二楼的03户型,是个广告房,是整栋楼最便宜的房子。”

  于女士听了以后十分心动,再加上中介告诉她,这套房型南北通透,将来还会变成学区房,于是当天她就交了2万元定金。

于女士:“售楼处人没有给我讲,就带着我去财务交钱,交这两万块钱,是享受一个九五折,还可以顶等值的购房款。”于女士:“售楼处人没有给我讲,就带着我去财务交钱,交这两万块钱,是享受一个九五折,还可以顶等值的购房款。”

  23万变25万 其中两万是团购费

  按照于女士的说法,原本89平方米的房子总款是796288元,九五折之后是756474元,首付23万,减掉两万元定金,首付再交21万即可。但是这笔账在开发商那里可不是这么算的。

  于女士:“我交两万块钱定金的时候,没有人跟我去讲有个团购费,说姐姐你要准备出25万来。之后我带了21万来交这个首付款,说必须要交这两万块钱,不交你不买这套房子就算是违约。”

  《认购协议》未写明两万块团购费

  开发商建议于女士起诉

  于女士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条款中没有明确写出两万元的团购费,同样也没明确写明定金2万元是否具有享受总房款九五折优惠一项。

  《商品房认购协议》

  

  于女士觉得自己受骗了,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退钱,开发商也多次表示,于女士是单方面违约,定金无法返还。至于团购费,开发商表示曾和于女士说过。

  开发商工作人员:“这个团购费我查了相关法规,是不允许收取的,你可以起诉,很简单,我也解决不了,我也在这打工的,没人交涉,我们都是按照法律走的。”

  于女士:“这么大的公司没有交涉的人?而且有协议。”

  记者:“那这个协议上写没写定金可不可以退?

  开发商工作人员:“体现了,你可以看。”

  中介:赔偿于女士一部分损失

  于女士认为,她是在中介没有介绍清楚、开发商也没有说明白的情况下签下了《认购协议》,所以定金应该返还,开发商方面不能退,那么就应该由中介来赔偿她的损失。

  记者拨打了中介公司负责人王经理的电话,王经理表示团购费和定金不是一回事。

王经理 房产中介:王经理 房产中介:

  “就是买折扣的,比如打九五折、九四折,是花两万块,要是不交这两万就按原价买。跟她说来,但是可能她没听清,那天买房的那么多都知道。”

  至于于女士的损失,王经理表示会赔偿一部分。

王经理 房产中介:王经理 房产中介:

  “我的意思是该买还是买着,介绍她那边的业务员也别挣钱了,返给你就完了,就少花两个钱,我们这边能返回去的就8千块钱吧。”

  对于中介王经理的说法,于女士表示会考虑一下。那么,采访中于女士提到的团购费是否合法?

  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我国现在还没有特定法律对团购费进行详细的解释,一般来说,这只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不过在合同上应该明确团购费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并且确保团购费不是作为中介费使用才行。

  来源;青岛电视台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