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鑫 刘玉凡 报道

  半岛都市报6月20日讯 “幸亏不是钢丝绳,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回忆起当时的一幕,闫先生仍然后怕。6月19日凌晨,家住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丁家庄的闫华遭遇惊魂一刻,他骑摩托车回家时,被胡同内一根网线勒住脖子,当场摔下摩托车,脖子上还留下了15厘米长的伤口。据了解,事发后,闫华找到网线所有者维权,却未得到满意的答复。6月20日,电信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核实此事,如果情况属实,将与当事人协商此事。

  “幸亏当时摩托车开得不快,不然就没命了。”20日,市民闫华回忆起事发当天的一幕,仍然心有余悸。闫华介绍,19日凌晨,他下班后和往常一样骑摩托车回家。当他骑车从主干道转向胡同里,还没走20米,突然发觉有东西勒住了脖子,一时无法呼吸,随后摩托车车头失去了控制,伴随着一声巨响,连人带车倒在了地上。

  闫华瞬间失去了意识,过了几分钟后才清醒过来。他感觉脖子火辣辣地疼,用手摸了摸脖子,发现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勒痕。“现在喉咙还非常痛,没法下咽,也不敢吃饭,只能勉强吃一点流质的食物。”闫华无奈地说道,“后来我才发现,勒住我脖子的是一根黑色的网线,因为当时冲击力比较大,网线都断成两截了。”

  “差点就没命了!要是我骑车再快一点,或者网线没断成两截,我脖子可能就被划开了。”闫华仍然有些后怕。据了解,事发后闫华报了警,民警到现场做了记录。20日上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这条黑色网线从一排房屋后面拉入了一户居民家中,网线断成两截后,露出了里面的铜丝。

  对于这起意外,周边居民也是议论纷纷。“这肯定是一个安全隐患,如果网线高度够了的话,他脖子不可能被勒到。”现场一位居民说道。闫华也认为,他骑摩托车的高度不过一米三四,网线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发生下垂,才导致意外发生,“我之前路过的时候并没有发现高度不够,很可能就是这几天网线耷拉下来了。”

  闫华告诉记者,事发后他沿着网线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网线的所有者。半岛记者在现场看到,距事发现场50米处,有一处中国电信的宽带盒子。闫华表示,勒住他脖子的网线正是来自这处宽带盒子,事后他也拨打了盒子上的热线电话,但却被对方告知没有责任,这让他一时难以接受。

  20日上午,记者联系了中国电信的相关负责人杨经理,杨经理表示,此事还需到现场了解情况,以确定是否是电信的网线。“确实伤得厉害,可以去做鉴定。”杨经理表示,公司对网线的捆扎等要求非常严格,不排除网线被车辆刮下来,公司将继续与闫先生协商此事。

  闫华脖子上留下长长的伤痕。  闫华脖子上留下长长的伤痕。

  ■律师说法 网线所有者应承担责任

  对于这起意外,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认为,《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张律师认为,网线所有者对于公司所有、管理的网线负有日常检查、维护的责任,在此次事故中,网线所有者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当事人相应的损失。

  “依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张宝清律师介绍。

  来源: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