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QQ群里发布商品照片等信息,是同行间交流促进、推广销路的好方法,可是沂南的刘某在群里看到同行发布养殖的孔雀照片,竟在前往购买了两只后产生盗窃念头,伙同他人驾车两次翻墙入院,盗窃孔雀14只,各种观赏鸡种18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6月9日,刘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家住沂南县界湖镇的郑某开了一家养殖场,养殖各类孔雀、观赏鸡、鸽子等家禽及鸟类动物。为更好推广销路打出名气,郑某经常在网上发布各类动物的照片。今年3月份,郑某正上网时收到自己加入的“临沂某养鸽群”中网友刘某的好友申请。郑某通过后刘某表示他看到其发布在群里的孔雀照片十分喜欢,有购买的意愿。郑某将养殖场的地址发送给刘某,刘某在不久后前往购买了两只小孔雀。

  3月30日,郑某发现自己的养殖场被盗孔雀14只(其中一只白色孔雀和一只花孔雀)、5只观赏鸡后赶忙报警。接到报警后,沂南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对该案立案调查,并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因郑某的养殖场未安装监控摄像头,民警从较远处其它路口的监控调取录像,并围绕郑某的社会关系开展摸排调查工作。6月3日凌晨,民警接郑某报警称养殖场再次发生被盗案,被盗绣球种鸡、波兰小鸡等观赏鸡13只。两次被盗案都是凌晨,现场都有车辆的痕迹,都是攀爬入院,作案手段十分相似。郑某在第一次养殖场被盗案发生不久就安装了监控摄像头,而嫌疑人似乎知晓他安装了监控,并在盗窃时用断线钳剪断了线路。根据这些线索,民警推断应是熟悉郑某养殖场的人作案。民警随后对郑某近期的销售网进行调查,结合前期监控排查中出现的可疑银色面包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为曾来购买孔雀的刘某。6月9日,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下,民警将刘某抓获归案。

  原来,刘某系沂南县辛集镇人,他也开了家养殖场,与郑某算是同行,他们都是“临沂某养鸽群”里的成员。刘某经常看到郑某在群里发布优质孔雀等动物的照片,就通过加其好友购买了两只小孔雀的方式算是实地考察了一番。看到郑某的养殖场里的孔雀、观赏鸡、各类鸽子等,品种多、质量优很是羡慕,羡慕之极竟生出了占为己有的歪念。3月29日凌晨,刘某伙同他人驾驶一辆银灰色面包车窜至郑某的养殖场,翻墙入院盗窃孔雀14只(其中一只白色孔雀和一只花孔雀)、5只观赏鸡,刘某将盗窃来的孔雀放在自家养殖场饲养并将其中两只送给朋友。时隔两个月看似风平浪静,尝到了甜头的刘某觉得此次盗窃神鬼不觉很是得意,就琢磨着再干一票。6月3日凌晨,刘某伙同他人驾驶银灰色面包车再次前往郑某养殖场,攀爬入院时用携带的断线钳剪断新安装的监控摄像头线路,再次盗窃绣球种鸡、波兰小鸡等观赏鸡13只,两次作案涉案价值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涉案嫌犯正在紧密追捕中。

来源:琅琊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