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30日电(记者邵鲁文)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山东省高职(专科)院校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将被撤销。

  《通知》要求,高职(专科)院校应对就业率较低的专业予以调整,其中,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特殊专业外,学校一般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连续3年不招生的,应提出撤销。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高职(专科)院校坚持专业数量服从办学质量的原则,科学控制专业增长数量;新建高职、高专3年内(含3年)年度增设专科专业数应不超过5个,其他院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不超过3个。

  《通知》还规定,相关院校在设置医学及相关医学类专业须征求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意见;设置公安、司法类专业须征求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设置教育类专业的院校应具有相应的办学基础和条件,须征求教育部门教师工作主管处室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