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交警部门对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电动三四轮车开刀。来自交警方面的消息称,此次整治不会是一阵风,会像查酒驾一样,成为常规检查项目。在部分小区、景点周边,老年代步车横行,使用者也不再局限于老人。一查处就好一时,不查就立刻回潮,甚至跟交警玩起了游击战,查处难度很大。

  代步车非法上路

  3天查了237辆

  不挂牌不用学证,不少商家都如此宣传自家的代步车,而道路上的三四轮电动车越来越多,近似汽车的体型却无牌照导致难以管理,已成为交通管理的沉重负担。

  早在2014年,山东省就曾出台文件规范各类“老年代步车”“观光车”。3月9日,济南交警也再次表态将对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三四轮电动车进行常态化查处,“日日有行动,周周有整治。”

  14日晚上7点30分,历下交警大队民警在趵突泉南路与泉城路路口,对违法上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查处。

  “按照现行标准,这些车辆已经超出非机动车范畴,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对于不悬挂机动车牌上路的要处罚款200元、记12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辆的,罚款200元至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历下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类似的车辆主要用于场内或景区内部使用,并不能上路行驶。

  晚上7点37分,查处行动刚开始不久,一辆红色四轮电动车就被交警拦了下来,驾车的王先生说这辆车刚买了不久,平时并不怎么开,只是在天气不好时送孩子上学。

  他所驾驶的电动四轮车已经超出非机动车范畴,但没有悬挂号牌,民警要暂扣车辆,听到要扣车王先生很不理解。“当时买的时候,店家也没说需要挂牌,现在又让挂,不让开就别让卖啊,这钱不白花了嘛!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历下交警又连续查扣了8辆车。被查扣的9辆车中,有5辆电动四轮车、4辆电动三轮车,其中包括一辆快递用车。与此同时,市中交警也在辖区开展了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处行动,查扣无牌三四轮电动车22辆。

  记者注意到,在9日以后,历下、市中、历城、槐荫、天桥等交警大队都在辖区内组织了针对三四轮电动车的集中查处行动。11日、12日、13日三天时间内,就查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237起。截至14日晚,济南交警至少查处电动三四轮电动车违法273起。

  “熟面孔”非法营运

  通风报信躲查处

  一线交警介绍,电动三四轮车的功能早已超出了“老年代步”或者是接送孩子的范围,还有不少人用来非法营运。

  13日下午4点20分至6点,记者在和平路诚基中心小区正门发现,至少有8辆“小红棚”在诚基中心拉客,其间先后有13人乘车。

  出乎意料的是,“小红棚”的载客生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做,8辆车中最长等待时长只有半小时,3辆车都是刚停下不到5分钟就有乘客乘坐,其中一辆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竟然载客4次之多。

  乘车不开票,也没有出租车舒适,但这种“小红棚”要价可不低,从诚基门口到历山路和平路交叉口,不到一公里的距离就要10元,从诚基到北园高架桥则要30元,而且是一口价绝不议价,比出租车都贵。

  算起来,按照最长等车时间、最短用车距离,一辆“小红棚”一天运营12小时,也可以搭乘24名乘客,获得240元的车费,扣除电费、饭钱,每天至少有200元的收入。

  14日早上7点半至9点半,记者继续在诚基中心调查,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依旧有6辆“小红棚”出没,而且载客频率明显高于头天下午。其间共有22人乘车,其中一辆两小时载客次数高达7次。

  历下交警介绍,诚基中心、大明湖周边等一直是这种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载客的高发地,也是他们重点查处的区位,从去年以来就不定期在这些点位进行查处。交警查处时经常遇到一些“熟面孔”,有些甚至因为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过,但之后还是继续驾驶“小红棚”非法营运。

  去年的12月5日,历下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就查处了一名曾两度被查的女司机,不但不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速行驶冲撞民警。

  多名一线交警介绍,查处三四轮电动车并非易事。警力有限,非法上路的三四轮车又是流动的,交警来则藏,交警刚走就又出来营运,跟交警打游击,而且一些相熟的车主之间还会通风报信,查处很难。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车主之间见了面也会互相通报信息。“刚刚在南边看见闪灯的车(警车)了,不过不要紧,拐西边了,昨天太悬了。”

  此外,交警分析,对于非法三四轮车主的处罚太轻也是整治难起效果的重要原因。对于查到的非法营运车辆,交警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范围内进行处罚,单纯罚款并不能起到警戒作用,即便是行政拘留,震慑作用也有限。

  天桥近四成事故

  涉及电动三四轮车

  由于种种原因,电动三四轮车处于几乎没有管理的失控状态,这不仅导致他们不遵守交通法规一定程度上扰乱交通秩序,同时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鲜见。

  去年10月27日晚上8点30分左右,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十里堡附近的一个路口,就发生一起这样的事故。一辆带有红色外壳的三轮电动车试图从北向南横过马路时,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白色轿车撞击。

  事故中轿车受损轻微驾驶员几乎没有受到伤害,但红色三轮却因为猛烈撞击几近解体,前轮脱落。三轮车上两名中年男子一人当场身亡,一人受伤严重。

  去年3月,济南南部山区也发生一起老年代步车与轿车相撞事故,一名76岁的老人驾驶老年代步车载着74岁的老伴外出,不幸与一辆轿车相撞,74岁的老伴伤重身亡,驾车的老人头部受伤。

  交警介绍,电动三四轮车的整体质量、最高车速都已远远超出非机动车的范畴,防撞系数、稳定系数较低,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事实上,在一些老年代步车保有量较高的区县,老年代步车对交通事故的影响已经开始凸显。济南市天桥区因为物流企业多、业态复杂,在济南各区中保有较多的电动三四轮车。2015年,天桥近四成交通事故都涉及到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三四轮电动车。

  更可怕的是,由于三四轮电动车处于失控状态,并没有类似汽车的年审及报废政策,车辆状况能否上路,何时报废完全由车主自己说了算。这样一来,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对其规范,道路上的破旧电动三四轮车会越来越多,车况会越来越差,其引发交通事故的几率也随之增高。如果不能规范管理,电动三四轮车事故未来还会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