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红色预警

  学校将全天停课

  为应对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21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了中小学“看天停课”的标准。两种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情形下,中小学、幼儿园须采取全天停课措施。

  第一种情形是当日22:00前济南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第二种情形是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等)就采取次日全天停课的措施。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做好相应安排。”

  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因气象灾害造成误课

  学校不作迟到处理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当济南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教职工和学生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误课的,学校、事业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旷课处理,不得扣减教职工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加班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误课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当济南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职工确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到岗到位,应当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说明原因。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加班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