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泉城蓝,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连日来组织专项督查,对问题较为突出的104国道市政高架桥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公开约谈责任主体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以及相关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据了解,这是自“最严治尘令”出台后,济南首次约谈作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第一责任人的市属机关单位。

  市城乡建设委近日组织开展扬尘治理与环境综合整治集中督查巡查行动,7个督查组每天24小时不间断督查、巡查。自行动开展以来,督查人员共督查项目83个(次),发现佛山静院、阳光南路道路改造工程、轨道交通R1线、东泺河路北段拆迁工地存在裸露土地覆盖不严、现场物料堆放不整齐、洒水降尘措施不及时等问题。经过复查,上述项目已落实整改要求。

  104国道岳而庄幼儿园对面市政高架桥项目存在大量建筑垃圾裸露,导致车辆每次经过时都会带起扬尘。根据“最严治尘令”要求,建设单位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作为104国道市政高架桥项目扬尘污染治理第一责任人;施工项目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第一次发现责令立即整改,并约谈单位负责人。据此,市城乡建设委对建设单位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项目管理单位山东易方达项目管理公司、施工单位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并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限期3天内整改完成,督促市中区扬尘污染治理监管单位等加大监管力度,避免扬尘污染问题再次发生。

  市属机关单位因治尘不力而被约谈,这在济南尚属首次。“以前发现扬尘防治不力,一般约谈建设、施工、监理三家。《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出台后,根据要求,加大了追责问责力度,对作为发包方的单位进行约谈。”市城乡建设委一工作人员说。

  此前,今年1月17日,针对扬尘污染治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曾分别约谈市中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这次约谈是去年济南下发《济南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后首次启动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