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月10日讯(潍坊台记者 齐晓丽)燃放孔明灯寄托了人们的美好愿望,但是引发的火灾屡见不鲜。2017年1月,山东省公安厅明令禁止任何时间、任何场所燃放孔明灯,违规燃放将被罚。元宵节来临,记者采访发现,在潍坊小商品城,不少摊位的显眼位置已摆出孔明灯。

  在一个摊位前,孔明灯被摆在最前面,记者注意到,上面写着燃放方法和注意事项。摊主告诉记者,现在一个卖两元钱,买的多算批发价,更便宜。每年元宵节之前都是孔明灯的销售高峰,因此他们在进货时,捎带着进了一些孔明灯。2013年之前,一个孔明灯能卖四五元,现在监管严了,买的人也少了,所以孔明灯的价格降了。

  孔明灯飘起来不知会落到何处,降落后很可能会引发大火,带来财产损失。据了解,2014年2月15日,寿光韩先生家的养猪场因孔明灯起火,500多头猪被烧死,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2015年3月5日,寿光菜农蒋先生家的一个蔬菜大棚被孔明灯引燃,所幸村民和消防队员及时赶到,铲断了草苫,但一整棚的黄瓜全部遭殃,损失七八万元。

  眼下又到元宵节了,菜农们又紧张起来,他们准备在元宵节前后几天夜里去大棚周围巡逻。寿光市稻田镇田马村菜农马先生说,为避免发生意外,春节期间,他每天晚上12时许,都在大棚周围看护。

  环卫工人张先生说,每年元宵节后,他们都要忙着清理孔明灯碎片。很多孔明灯碎片落到草丛或绿化带里,更难清理。

  不少市民表示,安全过节是第一位的,庆祝元宵节、表达祝愿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要放孔明灯。

  曲燕去年刚大学毕业,她说,上大学时,每到元宵节、情人节、七夕等,她都会和男朋友一起放孔明灯,许愿。可近日看到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的新闻后,她和男友都很惭愧,决定今年元宵节不再燃放孔明灯。

  记者了解到,为防止发生火灾,潍坊市大部分公共场所禁止燃放孔明灯。近日,潍坊市消防部门发布消息称,孔明灯极易引发各类火灾事故,为了安全起见,希望市民不要燃放孔明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的,将受到处罚。另外,对于销售孔明灯的摊点和流动售卖人员,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将予以查处。

  又讯(德州台记者 卢伟 杨文文 孟宏发)早在几年前,德州市就已经大力严禁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但是截至今天,市面上依然有着孔明灯的身影。

  记者走访了德州城区的几间小商品的综合销售超市,仅仅在第二家,就看到了这孔明灯的身影,售价仅为两元。这里的店员还告诉记者,新春以来,自家店里的孔明灯销量一直很好,价格也堪称全市最低。许多市民选购后,都会带到城区的广场燃放。

  随后,记者就来到了店员口中的广场上,却发现这里并没有孔明灯的踪迹。周边商家对孔明灯,也是小心谨慎、敬而远之。“不让放了,人少还行,人多就逮了。”广场周边商家表示。

  在这家小店里,虽然店铺有孔明灯出售,但是老板却明确告知了燃放孔明灯可能会被公安机关逮捕,所以记者如果想购买燃放孔明灯,还需自己掂量掂量。“人多你就尽量别放。小心被逮起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燃放“孔明灯”,不听劝阻,导致公共场所秩序出现混乱的,公安部门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一旦引发了火灾,燃放者面对的则将是更严厉的处罚。

  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市民都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生产、销售孔明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燃放孔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