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济南年近花甲的陈女士也遇到件头疼的事情,自己出国留学的儿子突然让她办一份名为“母子关系证明”的公证材料。找居委会,开不了;拿着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又被公证部门告知不具效力。“本来一个明摆着的母子关系,现在却不知该如何证明了?”陈女士表示十分不解。

  律师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效力应当认可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为何还需要证明?山东汪太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强律师表示,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应用在司法、行政管理及解决民事争议等领域。当出现如父母不承认自己孩子、因继承而引出的纠纷,或者领取抚恤赔偿金引发争议等涉及公民特定身份的情况时,就需要开具这方面的证明材料。

  他表示,一般亲属关系证明在所居住辖区的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此类材料。当申请人能出具出生证明时,也能证明其母子关系。但在没有出生证明的情况下,需要相关部门出具材料,来证明双方身份关系。

  李强介绍,公安户籍部门所出具的身份信息,能够表明双方属于母子关系,其证明的效力就应该得到认可。“如在特殊情况下,还会涉及DNA鉴定。”

  对于陈女士的户籍证明不被公证处采纳的情况,李强表示,不同部门所掌握的尺度并不一样,而这也是一种不规范的体现。“大部分部门应承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如果不承认,也必须要有说法才行。”专家亲属关系证明体现出社会关系剧烈变革

  “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儿是我儿”的尴尬为何存在?这类的“奇葩证明”为何频频出现?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表示,亲子关系的证明是一个社会现象,也折射出社会及家庭结构、关系的变化,这源于人口的加速流动。

  王忠武表示,在改革开放之前或之初,中国处在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差,一个家族甚至一个村大部分世世代代都在一个地方生活。这样的结构和关系都比较稳定。“谁是谁家的孩子,谁和谁有什么样的关系都是不证而明的。”

  而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人们思想观念开放,不少人开始走出这个稳定的结构。人口流动性增加,导致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社会的密度和宽度也被拉开,“不经意间,不是问题的事情就变成了问题,不需要证明的关系也必须要证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