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2月3日讯(记者 满倩)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高速公路收费说明会,针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情况进行了说明。目前,省政府有关决策尚在研究中。
针对山东省高速公路的盈亏状况,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2015年底前达到收费期限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中,能还清银行贷款的项目只有2个,其他13个项目均不能按期偿还完贷款。
据介绍,高速公路的真实情况与公众认知反差较大,主要是混淆了通行费收入与“净利率”的概念,误认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就是纯利润,不清楚通行费收入中80%以上需要偿还贷款本息和纳税,还要承担日常养护管理和周期性的大中修。实际上,不同高速公路路段车流量差异较大,相应地收费效益也有很大差别。效益好的路段主要集中在干线公路,如京沪、京台高速等,且多为经营性高速公路,绝大部分政府还贷公路收费能力比较差。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山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均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管理,一线收费员工月平均收入均在2000元左右,不存在有人质疑的“暴利”现象。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3年底,山东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4994公里,其中政府还贷高速公路3153公里,经营性高速公路1841公里。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多年来,山东省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一直实行“统贷统还”模式。全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含青岛)累计建设投资1079.25亿元,累计银行贷款807.25亿元;累计收取车辆通行费714.18亿元,累计大中修养护、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税费等支出256.56亿元,累计归还银行贷款本金218.12亿元,累计支付银行贷款利息248.35亿元;目前滚动累计银行贷款余额589.13亿元。
2013年度,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103.92亿元,总支出242.71亿元。具体支出为:大中修养护工程等支出11.48亿元,信息工程支出2.51亿元,小修保养3.96亿元,运营管理经费7.61亿元,税费支出3.13亿元,银行贷款本利214.01亿元,当年收支相抵为—138.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