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新街上的老舍旧居。(资料片) 记者 王倩 摄□记者 王倩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舍旧居购归政府以后,修缮保护和陈列展览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相继开展。5月20日,济南市文广新局(文物局)、济南市博物馆正式公开征集老舍旧居资料。
征集范围为:
1.反映老舍先生生平以及与其生平相关背景、经过、影响的重要事件和人物的文物、文献资料。
2.反映老舍先生从事文化和社会活动的文物资料。
3.反映老舍先生文学生涯的文物、书籍资料。
4.反映老舍先生在济南生活、讲学、文学创作的文物资料。
5.纪念老舍先生的文物资料。
6.其他与老舍先生有关的资料。
征集内容为:
1.图片(照片)
2.文字资料:文稿、文献、书籍、报刊、宣传品、著作、电文、书函、字画、日记以及其他相关文字资料等。
3.实物:证书、聘书、印信、生前使用过的物品等珍贵遗物。存储于光盘、磁盘、磁带等各种载体的电子数据、影音资料等。
征集方式为:
1.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捐赠,这是文物征集的主要途径。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无偿捐赠给国家。老舍旧居纪念馆将对捐赠者颁发证书,予以表彰、致谢。
2.购买:根据陈列和馆藏的需要,向单位和个人购买老舍旧居纪念馆所需的文献资料与实物。
3.复制:对收藏于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单位及个人持有的文献资料与实物进行复制。
4.借展:与文物收藏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通过借展的方式进行陈列。
有收藏或保存老舍旧居资料的市民,可以给老舍旧居纪念馆筹备办公室联系,地址在济南市博物馆经十一路30号,邮编250014,联系人孟梅,电话:8295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