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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警方对12家加油站开出“反恐罚单”

来源:临沭县公安局2017年6月10日 09:28【评论0条】字号:T|T

  (通讯员:陈兆永)在刚结束的麦收期间风险隐患整治活动中,临沭警方对辖区加油站进行散装汽油检查。截至6月8日,共有12家加油站因没有对散装汽油用户进行身份证信息登记和个人信息核实受到处罚。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12家加油站业主分别开出3000元的反恐罚单。

  近年来,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监管问题十分突出,加强对散装汽油的管控刻不容缓。今年麦收期间,临沭警方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旨在通过除隐患、堵漏洞、严管理、健机制,提升基础防控能力。其中,对辖区加油站散装汽油进行实名销售检查是整治行动的重项。5月17日,一名没有携带任何身份及相关证明的男子到曹庄一处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时,该加油站服务员在明知购买散装汽油需实名登记的情况下,对无证购买男子进行售油。检查民警采取实地查看、便衣跟随等形式,对辖区加油站进行检查。5月18日,便衣民警携带塑料桶到石门一处加油站,油站工作人员并没有询问加油的用途和身份验证登记就要加油。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相关部门宣传不到位,还是工作人员缺少上岗安全培训?部分油站业主说,从我们负责任到工作人员,从三年前就知道,散装汽油销售要实行实名制,可由于思想不重视,还是按照过去想当然的老一套操作。还有的油站工作人员这样说,提桶来打油的,都是东西两庄的附近熟人,按照实名制操作,费时费事嫌麻烦,加油的车辆多了忙不过来。

  检查民警反应,通过对辖区74家加油站进行检查,共有12家受到处罚,其中县城周边有三家,另9家都是农村油站。临沭警方在对12家存有问题的加油站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要求加油站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实名制规定销售散装汽油。同时警方再次提醒公民:购买散装汽油,必须携带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出具本人所在派出所申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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