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临沂市工地扬尘污染,近日,临沂下发《建筑工程基坑开挖和竣工收尾阶段扬尘治理管理规定》,在土石方开挖阶段,扬尘治理措施达标后,工地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临沂市实行扬尘治理公示牌制度,新开工的工程,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将扬尘治理的标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电话向社会进行公示。
据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建筑工地基坑开挖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扬尘问题比较突出,此次我市出台相关规定,结合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和扬尘污染治理的要求研究制定,针对不同施工环节,提出不同要求。在土石方开挖阶段,扬尘治理措施达标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长时间集中堆放的土方、建筑垃圾、工地出入口视频监控做了明确要求。在工程竣工收尾园区施工阶段,针对管道开挖、绿化、铺装施工等情况,实施相应扬尘措施。
规定还确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对基坑开挖和竣工验收阶段扬尘治理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施工地点、监理单位、监理负责人、工地负责人等信息,并定期对工地台账进行复核。目前全市已有649个施工工地建立了工作台账。
另外,市住建局还借助“互联网+”优势,根据微信图像实时传输、沟通快速便捷等特点,建立开通了“大美新临沂建设者”微信工作群。“大美新临沂建设者”微信工作群作为扬尘治理工作交流平台,旨在通报违规工地,力促整改。相关县区、市直单位对微信中上传的建筑工地扬尘问题,将进行即时认领,及时整改。
同时针对房屋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基础设施施工工地,搅拌站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我市将实行扬尘治理公示牌制度。要求新开工的工程,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将扬尘治理的标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电话向社会进行公示。市、县区两级住建部门所监管建筑工地及搅拌站一个月内被市大气办督办两次的,市住建局对扬尘治理监管单位负责人实行警示性约谈;连续两个月出现相同情况的,全市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出现相同情况的,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并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