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2月24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崔彦强)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临沭一男子文某却专挑熟人下手,他靠杀熟的伎俩作案十余起。2月19日,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文某被临沭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6年1月2日,家住临沭县城的黄某向临沭警方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被人偷走。接到报警后,临沭警方通过调查获知,案发当天受害人黄某在临沭县某公园摆摊,前不久刚认识的熟人文某来找他借电动车,声称一会儿送还。正忙着招揽生意的黄某,放心的让文某将自己的电动车骑走,谁知文某这一借却没有了影。直到当天晚上9时,文某也未将车送回。黄某赶紧找来自己的朋友,两人一起来到文某的住处,谁知文某的住处早已人去屋空。
临沭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办案民警走访调查中,得知文某经常靠“借车”的手段将多名亲戚朋友的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盗走。1月6日,再次遇到文某的黄某叫来自己的朋友将文某扭送至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对文某展开讯问,文某交代,自2015年7月份起,自己通过熟人关系将多名亲戚朋友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骑走后卖掉,前后共获赃款1万余元。
2月19日,临沭县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文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