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复查,本次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共检查508家建筑施工企业,不合格的9家,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4份。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的通知》的要求,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本次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检查了2015年度(含)以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共检查2015年度(含)以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08家建筑施工企业,复查结论为合格的企业467家,基本合格的32家,不合格的9家。
通过企业自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复核和市住建主管部门抽查,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4份,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656条,并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全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报当地住建主管部门重新复查。
其中,本次复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企业将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市住建局将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抽查;对复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市住建局将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主管部门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建议。
下一步,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区进一步提高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的主动性,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将违法违规情况上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向省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同时,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进一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记者 王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