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英)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保持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县农村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消除农村环境监管盲区,推进生态和环境质量,郓城县于日前组织开展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地区渗坑、畜禽养殖污染、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郓城县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镇村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小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小化工企业,不符合环保政策的“五二三”塑料颗粒加工厂等“十五小”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关停到位;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封了生产设备;对企业煤炭露天堆放、烟尘污染违规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令企业依法实施整改;对污染物超标排放、危废处置不规范、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并处以罚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发现出有问题的企业(项目)26个,查出问题78个,目前,已整改完成7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