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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诈骗他人数十万元潜逃 东明警方跨省追捕

来源:山东商报2015年10月23日 09:42【评论0条】字号:T|T

  男子邓某(化名)虚构工程项目,多次以资金周转紧张、购买施工材料,以及其所经营的鞋店需要购置、扩大门市、大量进货等理由,先后诈骗多人数十万元(仍在进一步查证中)后潜逃,东明警方在接到群众报案后,精心组织,在浙江省警方的协助下将逃匿的陈某成功抓获。

  2014年8月3日,东明李先生(化名)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男子邓某诈骗现金达27万元。经详细询问,李先生向警方讲述道:2011年,李先生与妻子的同乡邓某结识成为朋友,同年 10月20日,邓某找到李先生称因承包了一项建筑水电暖工程急需用钱,要借款4万元。由于是妻子同乡,李先生并未认真查证工程真伪就选择了相信邓某,邓某承诺六个月后归还; 12年元月,邓某再次找到李先生称工程周转紧张,如果不能按期完工,工程烂尾后将无法拿回工程款,到时将无法归还先前的欠款,需要再借6万元救急,并保证三个月后连先前的4万元欠款一起归还。为了能追回先前的4万元,李先生再次借款,而这两笔借款,邓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未还。此后,邓某先后以购买工程材料、亲人出车祸等理由,分4次向李先生借款17万元均为归还。期间,为了取得李先生信任,邓某先后提供了一套房产、一辆轿车做抵押,并找到两名担保人连同担保人的房产一起作为抵押。直到2015年,听闻有多人已向东明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邓某诈骗数人金额高达一两百万元,李先生才意识到自己也有可能被骗。经过核实发现,邓某向自己提供的房产抵押子虚乌有,轿车也已多次抵押多人,就连担保人的房产也不过是租住的他人房产,而邓某则连同家人一起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东明警方接到李先生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并先后接到东明任先生被邓某以其经营鞋店购置门市、进货等为由诈骗7万元;林先生被邓某以鞋店进货为由诈骗11万元的报案。经查证,邓某质押的房产不存在,邓某及两名担保人失联。东明警方遂对邓某展开网上追逃。

  9月22日,东明警方在浙江警方的协助下将邓某押解归案。据了解,邓某携家人逃匿后,一直在浙江省某小镇的工程打工。目前,该邓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提请逮捕。

  编辑:张琰

  电话:13645409871

标签: 男子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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