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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私自上路练车“徒弟”“师傅”一起罚

来源:牡丹晚报2017年5月11日 14:42【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讯(通讯员 朱 惠)5月4日下午,成武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德商路302KM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R16***的桑塔纳小轿车行驶异常,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人支支吾吾,此时坐在副驾驶的一名男子竟称驾驶人的驾驶证忘记带了。随后,面对民警的详细询问,驾驶人李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民警查处时正在练车。

  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孙某跟驾驶员李某是朋友关系,李某要考科目三了,想着平时多下点功夫好一次通过考试,便请驾驶技术较为娴熟的孙某教其练车。热心的孙某为了帮李某通过考试便充当起教练的角色,李某也就在孙某的指导下上路练车,没想到刚起步没多久就被交警碰上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徒弟”李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路,将受到1000元罚款;而“师傅”孙某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将受到1000元罚款。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想要练车一定要用正规车辆到正规场地,由专业的教练陪同,不要让自己成为“马路杀手”,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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