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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城市牛皮癣”岂能如此“野蛮生长”

来源:牡丹晚报2017年4月27日 13:49【评论0条】字号:T|T

  行走在菏泽城区的大街小巷,无论是头顶的天桥还是脚底的台阶,目光所及之处,办证、贷款、生发、促销等广告总能映入眼帘,令人心烦;任意走进一家小区,楼道墙上的野广告也是密密麻麻,开锁、搬家、疏通下水道,白刷刷的墙面被糊得乱七八糟……在城区任一角落,野广告就像“狗皮膏药”一样粘人,除之不尽、挥之不去。在我市集中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阶段,街头野广告虽然得到大面积的清理,但“我清你贴”的游击战持续上演,根治城市“牛皮癣”为何这么难?

  在市康庄路人民路东侧路段,整洁有序的街道上总有一些格格不入的“牛皮癣”。这条隶属于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耿庄社区的街道被划分到开发区的创城第三网格,市、区、办事处三级负责部门对其督导,虽然这条街道每天都能看到清理人员的身影,但仍然无法根治,甚至陷入了“治理—反复—再治理—再反复”的怪圈。据包联工作人员介绍,非法野广告的发布形式五花八门,有印刷精美的广告单,也有随手涂在墙壁上的毛笔字,有张贴在马路红砖上的小纸片,也有塞在门缝里的宣传单,建筑物墙壁上、垃圾桶上、人行道上、楼道里几乎都有被涂抹的痕迹。工作人员白天在街道东头清理,张贴者晚上就能在街道西头粉刷,费老大功夫才清理干净的墙面一夜之间又是密密麻麻,反复无常的野广告令人深感无奈和束手无策。

  市康庄路东段的野广告仅仅是城区一角,城市牛皮癣乱象已经成为共性问题,在任何一个办事处、一个网格都存在,虽然已经被创城督导组列入了督导清单,但一直没能找到最佳的处理措施。

  打击野广告有法可依随意张贴将处千元罚款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2016年12月1日,《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作为我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对城镇容貌、城镇环境卫生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更对乱涂乱贴野广告进行明令禁止。

  《条例》第三十三条指出,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外墙、楼道以及公共设施、路面、立杆、树木等物体表面张贴广告、涂写刻画广告性文字、图案。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立杆、树木等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发现张贴、涂写、刻画的,应当制止并及时清理。沿街门店应当保持临街门窗整洁、玻璃通透,除警示腰线外不得张贴广告和其他宣传品。

  在法律责任方面,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以及公共设施、路面、立杆、树木等物体表面张贴、涂写、刻画的,对张贴、涂写、刻画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发布人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在惩处方面,根据张贴人涂写张贴的广告性质进行分类处理,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作为该条例的执法主体,只对随意张贴野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果张贴人涂写张贴的是刻章、办证等虚假广告,将由工商部门查处,如果张贴人涂写张贴的是“包小姐”等带有欺诈性质的野广告,将由公安部门打击。

  既然有法可依,为何乱象仍屡禁不止呢?

  据执法人员介绍,多数人选择晚上“偷偷摸摸”张贴,难以抓现行,单凭一些电话号码很难找到源头;而且,这些发布者通过网络雇佣兼职的学生,很难找到真正的雇主。虽然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广告电话追溯源头、夜间不间断巡逻进行查处,也处罚了不少张贴者,但巨大的工作量和轻微的罚单,让这类现象一直不能根治。不仅如此,一些野广告的性质不同,单靠一个部门执法,相对难度较大。

  针对此类现象,部分创城督导组提出了疏堵结合的办法,建议由城管、工商、公安、通讯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不同性质的野广告分类处理。对于小区中张贴家政、招聘、开锁、通下水道等生活服务信息的野广告,可以通过社区引导,设立相应的便民信息栏,从而避免四处乱贴。

  当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已经到了关键阶段,解决“城市牛皮癣”问题也是迫在眉睫。这既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也影响着每一位居民的生活,希望 “疏堵结合”的办法尽 早 提 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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