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菏泽4月26日讯(记者 李朋)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下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和菏泽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6年度)。
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意见涵盖15项内容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的目标任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
在提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方面,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切实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司法理念,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
在突出服务重点,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方面,加强商标权保护,服务品牌战略;加强著作权保护,推进文化创新;规范市场竞争,营造创新环境;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维护创新秩序;加强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宣传,依法推动品种权人利益保护;妥善审理技术合同纠纷,促进成果转化。
在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满足创新发展对司法保护的新需求方面,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审判提速工程,打造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案”工程,搭建化解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
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32件 积极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
2016年,菏泽中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32件,审结215件,结案率92.6%。其中,商标权案件165件,占全部案件的71.1%,软件、动漫等新兴产业著作权案件62件,占全部案件的26.7%,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著作权合同案件1件,技术合同案件2件,仿冒纠纷案件1件。
其中,涉个体工商户侵权关联案件数量较大,仅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中石油、中石化起诉的关联案件就有96件,占全部案件的40%。据了解,此类案件一般诉讼标的较小,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审理好这类案件,对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市法院在2016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有135件,占全部案件的58.1%。这类案件的被告往往是财力有限的个体经营者,知识产权权利人胜诉后,合法权益难以兑现。针对这一情况,法院积极受理当事人保全申请,为判决后胜诉人权益的实现打好基础。在案件宣判后,坚持判后答疑,继续做好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积极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发挥合议庭功能,落实审判职责,提高了办案水平。据了解,2016年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3.6%,居全省法院前列。充分运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公开知识产权案件信息,方便当事人查阅和群众浏览观看。2016年审结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6件被省法院直播,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知识产权审判的公信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