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获悉,郓城一网民因造谣网传“郓城某校暴力视频”被行政处罚。
菏泽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黄爱国介绍,近日,一则“郓城十八中惊现校园暴力视频”的消息在我市郓城县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并附有一段时长为1分30秒的视频,视频内容显示:一名女生对另外一名女生进行语言侮辱、恐吓,并数次掌掴、脚踹被辱女生。
发现该情况后,郓城县公安局与县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进行核实,该视频事发地非我市郓城。经调查,初步确定了最初散布该谣言信息的网民为郓城县张营镇居民陈某某(男,42岁)。
3月18日下午,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某进行传唤。经讯问,陈某某对自己散布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陈某某表示,自己在看到该视频后感觉非常气愤,为了引起大家关注就把事发地写成了本地学校发布到微信朋友圈。
目前,郓城县公安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陈某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