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网警”通过网上巡查发现,我市一微信公众号“曹*人”发布了一条题为《曹县出大事了!有人杀人了.。.》的消息称:“曹县有人出大事了,有人杀人了.。.”,并附有一段所谓的“杀人现场”的视频。该消息迅速在我市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多位网民@“菏泽网警”求证事件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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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该情况后,“菏泽网警”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核实。经与曹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核实,曹县近期并未发生此类恶性案件。通过网上搜索发现,该消息所说的事件应为河南省永城市新桥乡秦庄村于2017年2月3日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事发地并非我市曹县。经工作,初步确定了该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为单县徐寨杜楼村居民王某某(女,28岁)。随后,菏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立即责成相关县局进行调查。
2月7日,曹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进行传唤 。经讯问,王某某对自己通过微信公众号散布未经核实的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曹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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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提醒】
“菏泽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网络社会也有法律底线,网传谣言属违法。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添枝加叶、移花接木、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经转发该谣言信息的,请立即删除,避免以讹传讹,引发恐慌。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菏泽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