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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拆除“风暴”让违建“无处遁形”

来源:牡丹晚报2017年8月1日 14:43【评论0条】字号:T|T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采访获悉,这几天,牡丹区政府对日东高速公路沿线的违法建筑依法展开集中拆除行动:7月29日,拆除违建面积5600平方米,涉及27户;7月30日,拆除违建别墅16栋,其中一栋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下一步,牡丹区将进一步加大拆除违法建设的力度,对六类违建掀起拆除“风暴”,让违建“无处遁形”。

  7月31日上午,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牡丹区大队、牡丹区城乡综合执法大队、牡丹公安特警队、牡丹区牡丹办事处近300名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赶到牡丹区牡丹办事处邓庄,并调来大型机械车辆,依法对高速公路沿线的违法建筑展开集中拆除行动。

  “这些违法建筑有的是最近突击偷偷搭建的,为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有的则盖了两三年时间。”联合执法行动相关负责人向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介绍,7月29日,他们就来到这里对违法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拆除面积达5600平方米,涉及27户。7月30日,由于下雨,他们暂停了此处的拆除行动,但对220国道和日东高速公路之间违法建设的16栋别墅依法拆除。

  据该负责人介绍,拆除的16栋别墅中,15栋是联排别墅,每栋别墅的面积从200余平方米至500余平方米不等;一栋是独栋别墅,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整个拆除行动,从早晨7时一直延续到晚上11时多。

  据联合执法队伍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30日拆除的16栋别墅属于高速公路沿线的违法建筑,与日东高速公路的最近距离仅十多米。同时,这些别墅没有审批手续,其中不少已经售出,部分人投入的房屋装修费用高达百万元。

  另有相关人士认为,不少违法建筑所用土地或是个人占用高速公路规划范围内的公共用地。

  联合执法队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他同时提醒市民朋友,不要购买无相关资质和审批手续的房屋。

  7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现场调度拆违等工作。在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北苑社区等拆违现场,他要求,要持续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打击拆除力度,在全市形成“有违必查、有违必拆”的浓厚氛围;要摸清情况,坚持原则,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迅速形成拆违热潮;要健全机制体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7月30日,牡丹区政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城镇违法建设治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即日起,将进一步加大拆除违法建设的力度。

  根据“通告”,牡丹区政府的治理范围为:城镇规划区内和镇域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筑工程。

  治理重点分为六类: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擅自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进行建设的;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或者退层平台建设的;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从7月30日起,牡丹区政府辖区内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自行拆除;凡不能自行拆除的,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按照“通告”,治理行动中涉及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对非法买卖土地,妨碍、阻挠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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