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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菏泽将抓怕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为

来源:鲁网2017年7月7日 23:00【评论0条】字号:T|T

  鲁网菏泽7月7日讯(记者 李朋)今天下午,记者从菏泽交警队获悉,自2017年8月1日起在菏泽开车不礼让斑马线就要被抓拍了。

  据了解,现场执法中,执勤民警在严格按照规定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同时,会使用照相机、录像机等摄录设备,全程采集证据,能清晰、全面反映机动车行驶情况、车牌号码、行人与车辆位置关系、过街信号灯状况等。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监控采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以下这七种情形都属于不礼让违法行为:一是行经斑马线,未减速行驶的;二是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的;三是遇行人队伍行经斑马线,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四是同方向有二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它机动车仍强行通过的;五是灯控路口机动车不避让遵守通行规定的行人的;六是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行人先行的;七是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灯控交叉路口转弯时,未避让行人的。

  据悉,不礼让的处罚标准是:对上述第一种情形按照“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予以处罚,违法代码:13560,处50元罚款,记3分;第二至第五种情形按照“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定性处罚,违法代码:13570,处50元罚款,记3分;第六种情形按照以“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予以处罚,违法代码:13580,处50元罚款,记3分;第七种情形按照“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予以处罚,违法代码:13130,处1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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