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菏泽>菏泽新闻>民生百态>正文

菏泽:学驾照 这些事你应该注意

来源:牡丹晚报2017年5月2日 14:24【评论0条】字号:T|T

  为维护广大机动车学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近日发布了《致机动车学驾人的信》,从非法培训危害、学驾注意事项、学驾权益维护等三个方面,向学驾人告知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有关注意事项。

  别被非法培训忽悠了

  《致机动车学驾人的信》提醒广大学驾人“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非法培训”。

  目前,一些人员和非法训练场(点)非法招生和培训,即俗称的“黑驾校”。他们未经管理部门许可,所谓的“教练”没有教学资格,车辆没有教练车牌证,因为没有招生和培训资质,学驾人在非法培训机构报名后不能预约考试,要被 “转卖”其他地方后才能约考,中间还常被非法培训机构以 “名额费”、“过关费”、“通融费”等借口加价收费,还有的被诈骗了钱款,受到损失,不仅权益无法保障,而且有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我市不是自学直考试点城市,无驾照人员使用非教练车牌证的车辆学习驾驶,属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样是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持证驾驶的起刑点是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无证驾驶的起刑点是致1人以上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学驾人一旦违法,后果将十分严重,甚至会影响一生!

  “对非法训练,交通运输和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取缔。当前,我市经许可的驾校有65家,可以较好地满足学车需求。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学驾人选择合法驾校学车。”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学车记着签合同,计时培训要足时

  《致机动车学驾人的信》告知学驾人学车时应注意的一些事项。报名时要与驾校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为规定格式,包括培训内容、训练学时、学车模式、收费标准、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驾校如有违约行为,学驾人可依据培训合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培训合同是重要的维权依据,学驾人报名时要注意向驾校索要培训合同,签订时要认真审核,并注意妥善保存。

  目前,我市各驾校都安装了计时培训系统,实行计时培训,计时IC卡报名时由驾校免费提供,用于记录学驾人的实际培训学时。学车培训费是按学时计费,即培训多少学时按多少学时收费;驾校收取培训费,应当为学驾人提供相应的培训学时,因驾校原因造成培训学时少于培训合同约定学时的,驾校应为学驾人补足学时,未补足的免收相应费用。学驾人每次学车刷卡,刷出的都是自己的费用,所以,计时IC卡就是学驾人的“计费卡”、“银行卡”,一定要妥善保管和自己使用,不要交予他人代管或使用,避免造成自己的损失。《致机动车学驾人的信》还提醒学驾人不要相信所谓 “包考试过关”、“超低价培训”等欺诈行为,开车最重要的是安全,没有任何的“速成”和“捷径”,“超低价”难以保证培训质量,只有认真学习和训练,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才能学好驾驶知识和技能,才能成为合格的驾驶人,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权益受侵害,拨打12328

  《致机动车学驾人的信》提醒广大学驾人,学驾时要注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非法训练以及驾校有不提供培训合同或不履培训合同、不按规定学时和内容培训、不按规定使用计时培训系统、只收费不培训、多收费少培训、“吃拿卡要”或其他侵害学驾人利益的行为,请注意留存证据并及时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电话,进行维权举报。

精彩推荐更多>>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