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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住房有困难 快去申请市区首批公租房

来源:牡丹晚报2017年4月5日 15:08【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德高)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从4月1日开始,供应房源包括5个小区的204套公租房。

  204套公租房房源供选择

  此次开放申请的公租房供应房源涉及5个项目204套,其中交通家园公租房3套,龙田名郡公租房6套,中富奥斯卡公租房65套,和谐家园公租房128套,水岸家园公租房2套。

  经市物价局、财政部门核定,交通家园、龙田名郡主房租金3.5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6元/平方米·月;中富奥斯卡公租房5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6元/平方米·月;水岸家园公租房租金5元/平方米·月;和谐家园项目主房租金3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6元/平方米·月。

  公租房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

  今年市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申请人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19910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市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一年以上纳税记录;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已购买商品房但未交付使用的视为有房家庭)。

  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申请人应当在4月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并前往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菏泽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进行申请。

  城区两处小区经适房开始申请

  除市区公租房开始申请外,市区内的滨河新城、和谐家园小区两处经济适用房房源也开始申请。申请时间截至4月15日。

  《2017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及办理程序》规定,申请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居民家庭,可申请市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菏泽城区范围内 (不含定陶区);或者申请人户籍虽未在城区范围内,但在菏泽城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122元;申请人家庭在市区内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上。

  经适房采取集中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对取得选房资格后放弃购买的,视为放弃权益,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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