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发布了《关于对菏泽市开发区禁停路段的公告》,公告自3月13日(今日)起实施。
关于对菏泽市开发区禁停路段的公告
为进一步确保菏泽市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直属大队将在以下路段对违法停车的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罚,现公告如下:
一、长沙路:全段。
二、武汉路:全段。
三、光明路:全段。
四、南京路:全段。
五、郑州路:全段。
六、济南路:全段。
七、淮河路:淮河路广州路口至淮河路上海路口。
八、长江东路:铁路桥至上海长江路口。
九、八一东路:八一路广州路口至八一路济南路口。
十、丹阳东路:丹阳路长沙路口至丹阳路济南路口。
十一、中华东路:中华路广州路口至中华路济南路口。
十二、巢湖路:巢湖路长沙路口至巢湖路济南路口。
十三、太湖路:太湖路广州路口至太湖路济南路口。
十四、黄河东路:铁路桥至上海黄河路口。
十五、广州路:黄河广州路口至闽江路广州路口。
十六、钱塘路:钱塘路广州路口至钱塘路济南路口。
以上路段已安装禁停标志,自2017年3月13日实施违停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