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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主城区将严禁运输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业务

来源:大众网2017年1月22日 15:02【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菏泽1月20日讯(记者 孔祥申)今天下午,菏泽市交警支队市区交警大队、市行政执法支队牡丹区大队、牡丹区交通运输局、牡丹区城乡执法大队联合发布《关于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主城区进行运营活动的通告》,自2017年1月22日起,在菏泽市主城区范围内严禁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从事建筑运输业务,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据了解,此次禁止运输车辆进行运营活动的主城区范围为南至南外环以北,西至昆明路以东,北至日东高速以南,东至人民路以西,自2017年1月22日起实施。

  《通告》规定,从事建筑材料运输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对进入主城区范围内进行运输活动,需有属地办事处出具的项目工程用料证明。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扣,进行处罚。

  《通告》要求,从事建筑材料运输的一切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不得超载超限,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扬尘、泄漏或遗撒。驶入或驶离施工或作业现场的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保持车容清洁。严禁黄标车上路行驶。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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