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彭飞)近日,牡丹消防大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牡丹区胡集镇一新建商贸城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大队依法作出停止施工并处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该商贸城计划建设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共两层,已建成约1600平方米,牡丹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要求该新建工程负责人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时,该单位负责人一头雾水,表示不知道还要办理相关手续。为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出现,消防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建设工程进行立案侦查。经调查取证,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考虑到该单位在检查后立即自行停止施工,准备相关手续资料,大队结合相关裁量基准,依法做出了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同时,消防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宣传,并指导其办理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流程步骤,积极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确保工程早日恢复施工。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已认识到错误,接受行政处罚,并尽快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