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垦利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垦利区编办启动2016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今年考核的范围为纳入全区机构编制管理未列入区委、区政府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共计256家。其中,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区卫计局所属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区事考办负责组织考核。其他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构成。共性指标分值为40分,包括监督管理和社会评价两部分,主要考核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履行、信用建设、社会满意度等。个性指标分值为60分,主要考核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以及管理运行状况等。绩效考核按照考核评定、社会评价、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的程序进行。优秀等次单位按参加考核单位总数的15%确定,由区事考委通报表彰,授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单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考核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考核,实现以考核促进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