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东营市卫计委获悉,12月7日,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对2016年山东省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拟命名名单进行公示,我市2个乡镇、23个单位、33个村入选。
据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山东省各地市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山东省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经评审,共有134个乡镇达到山东省卫生乡镇标准,我市有2个乡镇入选,分别为垦利区兴隆街道与利津县凤凰城街道。710个村达到山东省卫生村标准,我市有33个村入选,包括东营区龙居镇南李村,河口区新户镇北公司村、垦利区永安镇二十师村等。306个单位达到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我市包括东营技师学院、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营区第一中学等在内的23个单位入选。
为加强社会监督,目前正在公示期。公示时间2周(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20日),有异议人员可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