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将获省财政资助。11月23日,黄河口晚刊记者获悉,我省财政将对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据了解,可获省财政资助的小微企业原则为从业人员不足300人、销售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提供。
我市小微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后,可在次年3月底前向市科技部门提出补助申请,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0万元。所获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记者采访了解到,补助经费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培育,推动更多小微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数据显示,2015年度全市每万人拥有中小微企业177户,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位居全省第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