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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10月企业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来源:大众网2016年9月29日 10:26【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东营9月29日讯(见习记者 李江峰)28日,东营市国税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山东省国税局决定将2016年10月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的申报期限顺延至2016年10月26日。

  东营市国税局提醒东营广大纳税人,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公告合理安排申报纳税事宜。

标签: 东营 企业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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