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山东国税系统(不含青岛)将于10月8日正式上线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并定于9月底、10月初进行新旧系统切换。9月26日18:00至10月8日8:30期间,我市国税系统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车辆购置税委托缴纳点等办税服务场所将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
自10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优化版正式启用。届时,山东国税系统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车辆购置税委托缴纳点等办税服务场所,恢复办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
对此,市国税局提醒市民,为避免新旧系统切换带来的不便,请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9月26日前尽早办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
据悉,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自购买、进口或取得之日起60日内。已购置车辆的纳税人,请尽早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避免因新旧系统切换、业务暂停办理而产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