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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价格活动违法违规 东营市民可拨打12358投诉

来源:大众网2016年8月25日 09:32【评论0条】字号:T|T

  暑假还剩下几天,幼儿园开学将至。8月24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获悉,今年全市幼儿园继续执行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立标准:每月每人380元—215元。省十佳以上幼儿园可上浮15%。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市民自主选择。市民如果遇到幼儿园价格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市物价局价格监督部门将进行处理。

  据悉,2016年幼儿园只能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项目为意外伤害保险费、床上用品费。除上述费用外,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特色班、实验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建园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入园押金等其他费用。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办园性质、经费来源等情况实行分类等级管理。其中公立性质幼儿园收费执行市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

  其中,全额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调整为省级示范类幼儿园380元/生/月,一类幼儿园295元/生/月,二类幼儿园240元/生/月,三类幼儿园215元/生/月。

  省“十佳”幼儿园在省级示范类基础上最高上浮15%;享受财政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在同类别公办幼儿园基础上最高上浮20%;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在同类别公办幼儿园基础上最高上浮30%;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教育部门批准的幼儿园等级等情况合理确定。其中享受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在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合同约定的最高标准内收取费用。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自收自支公办同类别幼儿园基础上最高上浮40%;企业、公民个人投资办园(不享受财政资助)可根据办园成本和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报同级物价、教育部门备案。

  据介绍,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调整收费标准需征求家长委员会意见后确定并公示执行。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如果遇到幼儿园价格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市物价局价格监督部门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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