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市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24日和25日进行,7月29日9∶00—8月10日16∶00进行报名。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
据悉,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统一定于2016年8月8日9:00至2016年8月12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时所填写的工作单位务必与社保缴费系统工作单位一致,审核时我中心将比照社保缴费记录核对工作单位及相关工作年限,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记者 李喆 通讯员 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