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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一女士希望落户本村并“享受村民待遇”遭拒绝

来源:大众网2016年7月2日 14:02【评论0条】字号:T|T

  近日,家住广饶县的王女士通过东营日报热线电话表示,她迁出本村十余年,现在想要将户口落回本村,但却被村委会拒绝,一直住在村里却不能落户,这让王女士苦恼不已。

  王女士今年53岁,家住广饶街道某村,十多年前,前夫到广饶县工作,全家人户口也随之空挂在广饶一县直部门下。如今,她早已与自己的丈夫离婚,根据法院判决书,两个儿子分别跟着一方父母。王女士说,生产后她独自带孩子非常劳累,身体状况欠佳,而自己没有固定的职业,收入微薄;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越来越担心自己无钱养老。但如果落回到村里,村里的养老、医疗保险以及每年的“分钱”就会为她提供一些保障。这些年来,她多次联系村委会、当地派出所,一心想要把户口落回到村里面。王女士认为,她在村里有房子,且一直居住着,与丈夫离婚后,户口是可以落回到本村的。

  记者就此咨询了该村村支书,村支书答复说,王女士属于非农户口,不能转为农业户口;另外,按照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她属于超生,即便落户也不能享受村民待遇。村支书还表示,他也组织召开了村委会专门讨论此事,村委会并没有通过王女士落户并享受村民待遇的要求。如果要落户本地,户口也只能空挂,而不能享受村民待遇。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像王女士这种情况,城内无房、失业、离婚是可以落回到本村的,但需要备齐落户本村的介绍信、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失业证明等证明文件。

  实际上,现实情况中,限制流出人口重新落户农村并不少见,多是因为村中有较好的福利待遇,重新迁入会影响其他人的利益;而村委会讨论决定也会影响落户申请达成与否。记者查阅了相关规定,2014年0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第九条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目前来看,王女士能够实现落户本村的愿望,但该村暂不接受王女士提出的享受同等村民待遇的要求,王女士的诉求是否合理、夙愿能否达成,本报将持续关注。(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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