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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民想在青岛买房子 公积金成“拦路虎”

来源:大众网2016年6月15日 09:20【评论0条】字号:T|T

  近日,有市民拨打本网热线反映,自己想在青岛买房子,但是公积金却被“禁止了”!

  该市民表示,自己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籍在东营,住房公积金在东营正常缴纳。近期在青岛购买了一套房屋,2016年5月17日携带相关购房手续到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时,工作人员以户籍地和工作单位都不在青岛为由不予办理异地买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该市民认为不合理。

  接到市民来电后,记者联系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3月29日审议通过)第八条(二)款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除提供有效购房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户籍或工作证明(编制证或近半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来电人在青岛市购买住房,其本人及其配偶工作地和户籍地均不在青岛市,所以不符合提取条件。(记者 索古)

标签: 买房子 市民 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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